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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官员培训关键在于提升公共精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4:44 浙江在线

  中共中央日前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至少3个月的培训。干部教育培训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为基本内容。(见《京华时报》3月30日)

  处级以上干部每5年参加至少3个月培训,并不是一个很艰难的事情,但问题的关键

在于培训的目的是什么以及如何得以实现?在笔者看来,提升官员的公共精神才是关键所在。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关键时期,这一转变空前剧烈,使人们原有的行为习惯、价值信念、规范体系等受到强烈的冲击,价值取向上感到困惑,甚至导致行为失范,行政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处于发展市场经济的前沿,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等现象极易发生。这是对官员进行培训的必要性所在。官员公共精神水平的高低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精神状况,也会直接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公共精神状况。

  官员的公共精神离不开政府的公共精神。所谓政府的公共精神,它一方面指政府权利的政治性和公共性要求政府要为公众利益服务,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公心的原则为民服务;一方面指在社会分化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情况下,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以及政府公务员角色的重新定位。我国的政府行政历来强调的是政府管理的权威性,而把政府的服务职能置于次要的地位,忽视公民个性化、人性化的需要,政府的角色定位也是无限性的管制式政府,政府的触角无处不在。在这种体制之下,公务员公共行政的意识淡漠,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得不到有效、全面的监督,缺乏公共责任感,公众服务意识差。为此,要把公共精神作为塑造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基本内涵,在公务员中提倡公平的行政意识,倡导公开的行政方法,倡行公正的行政作风,正确掌握行使人民赋予的公共权利,这样才能获得公心的认可,才不会使公务员行政人格的塑造发生偏差。

  在公共生活领域,政府是唯一的强制性权力,是公共权力的执行者,对社会和谐发展负有重大的责任。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主要官员是组织、协调和分配公共资源主导者,只有以公共精神为指导,以对国家、社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制定公共政策,才能有效的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长效发展机制,才能提高发展效率,也才能最终使人民满意。据世界银行估计,"七五"到"九五"期间,我国投资失误率在30%左右,资金浪费损失大约在4000亿--5000亿元。2004年国家审计署对10户中央企业审计的结果是因决策失误损失145亿元。只所以出现惊人的决策失误和浪费,一个基本的原因就是决策者缺少对国家和人民的负责精神,缺少一个国家公务员最基本的公共精神。

  正因为如此,培训的关键在于提升官员的公共精神。


作者: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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