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中法文化交流之春”将延续中法文化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7: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白瀛)作为中法文化年的延续,“中法文化交流之春”活动将于今年4月20日至6月11日在中国10个城市举行,届时将举行约100场文艺演出和艺术展览。

  来自法国驻华使馆的消息,“中法文化交流之春”是法国驻华使馆和北京法国文化中心支持的中法艺术家一项长期的文化交流活动,今年将有各种形式的视觉艺术和舞台艺术

活动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南京、大连、武汉、西安、青岛、昆明举办。

  法国驻华使馆新闻参赞贵永华说,“中法文化交流之春” 艺术交流活动将为两国文化提供一个相会与了解的机会,将突出展示两种文化的自身特点、差异性和互补性,丰富面向世界的大众艺术创作。

  据悉,部分交流活动还将在马来西亚举行。(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