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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 8名校停止民办初中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8:18 红网

  红网长沙3月31日讯(记者 刘怡斌)从今年秋季起,长沙广益中学、湘一中学、湘郡中学等8大名校将停止民办初中招生。今天下午,长沙市政府召开2006年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招生考试情况。

  公办学校不得招收城区异动学生

  今年长沙市共有小学毕业生4.5万人,城区有小学毕业生18826人(不含外地回长生),其中参加微机派位的小学毕业生15707人,参加乡镇场子校直接录取的小学毕业生2719人;全市共有初中毕业生8.8万人,城区有初中毕业生23457人,加上外地回长考生,今年城区参加中考中招人数约为2.4万人左右。

  今年城区小学升初中仍然实行电脑派位,按照 “相对就近、指标到校、微机派位、免试入学”的方法组织实施,基本原则是“区为主、保入学,市协调、保公平;公办学校不择校,民办学校不择优”。今年城区的微机派位在民办学校、子弟学校以及提前批学校录取完之后进行。一经电脑派位,公办学校严禁招收城区异动学生。

  不再以分数形式进行录取

  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付旭明透露,今年长沙将不断完善中考中招办法,切实改变过去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唯一标准的做法,改变以往升学录取时分分计较的状况,通过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等三个方面的改革使学校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教学工作更加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对初中毕业生将采取终结性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的办法,除学业考试以外,还要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对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均以等级形式进行呈现,不再以分数形式呈现和录取;实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原则,将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应用到高中招生录取中去;开辟普通高中招生的“绿色通道”,实行保送生、直升生、特长生、推荐生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录取政策;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限等级、限人数、限钱数的规定;坚持普职协调发展,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四县(市)初中普职分流比达到1:1,城区初中普职分流比力争达到7:3。

  8所名校停止民办初中招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的通知》(湘教发[2005]126号)和《共享公办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停止初中招生实施办法》(湘教发[2006]22号)等文件精神,报经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同意,长沙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城区共享公办普通高中资源的民办学校(包括广益中学、湘一中学、湘郡中学、达材中学、剑凡中学、长雅实验中学、艺芳中学和双翼中学共八所)停止民办初中招生。

  此外,未实施初高中剥离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收公办初中生。全市其他共享公办中小学资源的民办学校,也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理顺了办学体制。

  长沙市教育局副局长付旭明表示,此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高中教育资源;有利于缓解部分公办初中教育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的矛盾;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以区县为主的办学责任。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长沙将按照“安全、诚信、阳光”的原则,今年进一步增强了招生工作透明度,落实“八公开”;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执行“八不准”;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八严禁”。 切实加大招生违纪的查处力度,实施中考中招工作的“阳光工程”。

稿源:红网 作者:刘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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