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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从4月1日起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解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31日18:4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 张涛)记者31日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解除对1.0升以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

  此决定的具体措施如下:一、为确保北京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采取对无绿色环保标志小客车的限行措施,同时新车必须达到国III标准;二、鉴于长安街作为重大国事、外事活

动主要路线的特殊情况,除双向最内侧车道分时段禁止排气量1.0升以下小轿车行驶外,其他车道取消对1.0升以下小排量轿车的限制;三、取消二、三环主路最内侧快速道对1.0升排量以下小客车的限制;四、长安街及二、三环主路对其他车型的限行措施维持不变。(完)

  对小排量车禁还是不禁,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在市人大记者招待会上,首次作出官方表态,对“解禁”小排量车日程表要待国家有关细则出台后再执行,目前广州对此事暂缓。

  张广宁表示,广州肯定会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节能环保型汽车的规定和要求;但由于国家文件目前只有概念,尚无具体定义,因此广州暂未执行,将在详细办法出台后再行“解禁”。

  据了解,国家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提出要制订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但并未就油耗、环保、安全等指标作出明确的说明。张广宁表示,等对环保和节能的细则出来之后,广州会按照细则要求来执行。

   地方回应

  昨天,针对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要求各地在3月底前取消一切针对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限制政策的要求,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执行,具体方案需要与相关部门协调后才能制定。

  在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上,焦扬在回答晨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限制的规定,是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按照国家节能法律法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而确定的。

  新汽车消费税4月1日开始实施,谁来为新汽车消费税埋单成了目前各方关注的焦点,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部分大排量车型的厂家,大部分厂家表态目前暂不会涨价,将降低管理成本消化新消费税。部分专家则认为新消费税对市场不会造成很大影响。值得关注的是新消费税宣布的第一天,进口大排量轿车就已经开始涨价了。

  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汽车工业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安全性、动力性和外观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其燃油消耗少、尾气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车位占用面积少等优点也日益突出。但在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方面,我国目前缺乏应有的鼓励支持政策,一部分地区还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精神,现就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重要性

  ·二、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

  ·三、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消费的政策措施

  ·四、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

  ·五、引导公众树立节约型汽车消费理念

  ·六、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 [ ]

  

  解读: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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