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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打官司交费更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43 现代快报

  从今天起,到江苏省各级法院打官司,诉讼费的交纳将发生较大变化,部分案件的诉讼费用发生不同程度的调整,而法院诉讼费的收取将变得更加透明公开。昨天下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贺强兴详细解释了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的《关于规范全省法院诉讼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他对其中几个亮点一一作了点评。

  亮点一:规范“其他诉讼费用”

  以前,当事人打官司除了交纳案件受理费之外,还需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但是对于这些费用,规定得较为模糊简略。《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应当事人要求而支出的费用,例如法官调查费用;执行或保全中支出费用;邮寄送达或公告送达费用等等。

  点评:此举将避免法院在收费过程中乱来。

  亮点二:执行案件不再预交实际支出费

  案件判决进入执行阶段后,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过去,当事人应当交纳申请费,还要预交实际支出费,即执行人员为执行花费的车旅费等等。《实施意见》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时只需交纳大申请费,实际支出费执行完毕后在被执行款中扣除。

  点评:有的当事人过去在预交了实际支出费后,发现没有执行到位,白白花了冤枉钱。新规定不再让申请执行人多花钱。

  亮点三:诉讼费要与当事人结算

  案件审理结束后,法院要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法院的计算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复核。结案时的“诉讼费用流程信息表”必须要有当事人的签字。

  点评:这个新规进一步把法院的诉讼费收取透明化、公开化,让当事人做到心服口服。通讯员高法快报记者马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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