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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足半年可缴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2:45 北京晨报

  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晨报讯(记者 王娟)昨天,记者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看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正式对外公布。新办法中规定,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而之前,只有与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

  新规定第一次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若低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则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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