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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工资涨了 社保今起跟倒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3: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社会保险待遇涨了!去年,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拨付等基数均按照2004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4638元计算。2005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到17279元,较2004年增加2541元,比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826元高出1453元。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我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从今年4月起将有所调整并随之提高,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将按照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826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缴

费基数以及待遇支付按照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17279元计算。

  核心提示

  ●2006年1月以后办理退休手续职工所领取基本养老金将相应提高

  ●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4.01元

  ●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比去年提高10564元

  ●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增加11004.1元

  ●生育保险标准增加1320.5元

  ●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金额达到138240元

  养老金 暂按老办法计发

  从2006年4月1日起,单位和职工个人、个体缴费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使用2005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即15826元。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上一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七档调整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三档,缴费比例为20%。

  国务院国发[2005]38号决定,今年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即实行“新办法”。目前,省、市政府完善新制度实施意见正在制定过程中,因此,从2006年4月1日起,我市开始计发今年1月份以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先暂按“老办法”的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待“新办法”出台后再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按规定补差。“老办法”中涉及到的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新办法”中涉及到的2005年“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按照“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原则,2006年1月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将相应提高。

  基本医疗保险 封顶限额大幅提高

  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今年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为69116元,比去年提高了10564元。

  对退休人员而言,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每月计算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的最低基数为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440元。以一名60岁的退休人员为例,每月计入的医疗个人账户金额保底为59.04元,较去年个人账户保底50.02元增加了9.02元。对在职缴费职工而言,缴费基数的提高意味着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入金额的相应增加。

  生育保险 标准提高到8639.5元

  使用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后,单位缴费基数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生育拨付待遇按照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育待遇标准提高到8639.5元,较去年的7319元增加了1320.5元;持生育指标不满6个月流产费用提高到2879.8元, 较去年的2439.7元增加了440.1元。

  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 每月增加44.01元

  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综合性补贴组成的。其中:基础养老金=职工月平均工资×20%。今年较去年相比,新退休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4.01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20。职工缴费工资越高,缴费年限越长,则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越多,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就越多。过渡性养老金=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的平均缴费指数×1995年12月31日以前的缴费年限×1.3%。今年较去年相比,新退休的人员过渡性养老金每月增加幅度为18.04%。

  综合保险 农民工享受城镇职工同等待遇

  缴费基数提高后,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明显增加,如按最低缴费基数计算,每月划入个人账户金额由原来的58.56元提高到69.12元,增加了10.56元。

  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金额为入院前6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的48倍,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后,申报工资也随之增长,住院医疗费报销额增加幅度为18.04%,最高报销金额达到138240元。

  综合保险工伤补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农民工发生工伤伤害,可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使用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后,参加综合社会保险职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标准都将大幅提高,增幅为18.04%,最高支付金额可达到751104元。

  因工死亡一次性补助 提高到71995.8元

  因工死亡职工丧葬补助金按200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计算。使用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后,丧葬补助金提高到8639.5元,较去年增加1320.5元。

  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50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使用新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后,我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提高到71995.8元,较去年增加11004.1元。

  5-10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都有提高。5级为74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06553.8元,较去年增加16826元;6级为6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86395元,较去年增加13225元;7级为3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51837元,较去年增加7923元;8级为2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37438元,较去年增加5722元;9级为16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23039元,较去年增加3522元;10级为10个月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14399元,较去年增加2201元。

  记者 黄旭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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