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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生命优先我们做得还不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6:00 光明网
郑山海

  昨日《新京报》刊发《挽救生命我们需要一路畅通》的评论,看后我感触良多。

  这一段时间因为工作关系,我几次乘坐救护车转运病人。我们知道,运送病人的救护车在道路上是享有一些特权的,为了赶时间,救护车可能会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违章”并线。按说,一般的社会车辆应该给予支持和理解,但在我转运病人的路途中,遭遇了好

几次变更车道时,有人出来和救护车较劲,有些车辆甚至成心别着救护车,不让你顺畅地行走,似乎让救护车占了先,他就吃亏了似的。这使得救护车的通行速度非常有限,不到1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需要跑半个小时。而急救车司机讲,对于这样的速度,他已经很“知足”了。

  我的一位去过澳大利亚的朋友,曾对我说起这么一件事:一天他坐当地朋友的车外出,正行走着,突然发现周围的车辆都减慢了速度并靠向两边,给中间腾出一条道来,他还以为出什么事了,没想到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为急速行驶的救护车让路。据他的澳大利亚的朋友说,在当地,可能不给警车让路,但绝不会不给救护车让路,因为谁都有可能用上救护车,今天给别人让路,意味着明天也会有人给你让路。

  值得一提的还有,在我们国家,尽管给救护车一定的优先通行权,但这种优先却得不到具体的保护。救护车“违章”是可以不被追究,但救护车在“违章”行驶中一旦出现了交通意外,只要对方不违章,那么一样会判救护车付全责,其需要承担的赔付责任并不比社会车辆违章轻多少。这让救护车在抢行时,不能不有许多顾虑。

  所以,当我看到交管部门对运送受伤儿童的出租车网开一面时,感到由衷的欣慰,但我也深深感到,畅通生命优先的道路,在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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