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五项配套制度将随单病种限价同步实施,在限价基础上——我省拟推行单病种定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8:0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为了配合今天开始实施的单病种最高限价工作,昨天,河南省卫生厅、省中医管理局、省发改委三部门联合,紧急下发文件,通过五项配套制度。

  五项配套制度随单病种限价同步实施

  按照省卫生厅等三部门的要求,从4月1日起,我省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单病

种限价收费的同时,还要实施五项配套制度:

  建立备案制度,对限价单病种要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建立和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模式,根据单病种的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制定相应的诊疗操作细则,明确科学合理的临床治疗路径,保证治疗质量;

  建立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要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意愿,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医院应将将要产生的费用、治疗的方案、可能存在的变异、需要使用的药物、涉及的检查项目等,以书面形式告知患者,并签订“单病种治疗协议书”;建立超标院方负责制度,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到限价标准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协议框架内,超标的部分由院方负担;

  建立评价制度,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对医院的单病种限价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和评价,对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医院,严肃查处。

  推行单病种限价医院达到443家

  在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情况下,中医院也全面加入。截至昨天,我省推行该制度的医院达到443家,涉及病种也增至282种。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在我国其他省份,推行单病种的最高限价始终是单个医院或者单个城市的尝试和探索,像我省这样在全省范围内、大部分医院中全面推行该制度,在全国还是第一次。

  医院应满足患者”高消费”服务要求

  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后,医院会尽可能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疗支出,可是对于经济条件好的患者,如果在治疗疾病时有“高消费”服务要求,医院也应给予满足。例如使用昂贵的、疗效更好的进口药品、设施条件更好的病房及高等级护理等,对于这类患者,在医患双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不必遵守单病种限价。

  我省将尝试推行”单病种定价”

  昨天,河南省卫生厅召开关于单病种限价的新闻通气会,医政处副处长田常俊在会上透露,在全面推行单病种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我省还将尝试在10所医院推行“单病种定价”。

  据他介绍,单病种限价是为单一病种划上一道费用上的“上限”,医院在收费时,收取的还是药费、治疗费、检查费等多项费用的综合,由医院自行对收费标准进行测算;而“单病种定价”,则是政府有关部门经过测算,对一种疾病在某一所医院里的收费进行“定价”。在将来执行“单病种定价”时,患者手中拿到的费用单上,可能没有现在的医疗收费项目了,而是直接的“某种手术,多少钱”的字样,因此,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计费方式。

  目前,河南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正在紧张商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节,初步确定在全省选择10所二级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试点,成功后再将试点数量增加,目前已经确定的三级医院有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其余试点正在选择当中。

  □记者王芷荭实习生刘洁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