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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间小路也是道路,保险公司一样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8:5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老人被车撞伤,告了保险公司。但事发地在“乡村小路”,让保险公司直喊冤……

  去年1月5日中午,袁老先生在一条乡间小路上骑车时,被小客车撞倒,左髋骨粉碎性骨折,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为急着救人,司机没顾上保护现场,交警部门无法认定责任。

  法庭上,承保小车三责险的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在乡间小路,并不属于《交通法》规定的交通事故,因此不属于保险范围,按理不该赔钱。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车在行驶过程中撞伤了老人,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范围,保险公司的辩解不符合法律规定。

  据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袁老先生1.1万余元。

  诗语曹鑫毛蕾(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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