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油耗子”可判死刑 警方11月前继续严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09:34 南方日报

  本报讯公安部官员昨日表示,中国将加大对国内陆地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对偷盗石油、天然气的黑恶势力将予以严厉的打击。

  在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说,自2005年公安部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以来,截至去年年底,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877名,为石油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

  马维亚说,今年从3月至11月,警方还将在大部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行动。

  警方介绍,目前对涉油涉气刑事犯罪以盗窃罪判刑比较普遍,但一旦打孔盗油破坏了正在使用中的生产设备(特别是油气田的管道属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则对违法者可以按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定罪,情节严重者可判处死刑。

  昕华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