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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户县乡村干部为群众做“代理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0:25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4月1日电(记者 耿学鹏)陕西省户县配合实践农村党员承诺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为广大农村群众“代理”诸如户口手续办理等行政审批事项。

  户县县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说,户县的“为民服务代理制度”已经形成一个系统的镇村两级制。镇政府设立为民服务代理室,负责承办镇政府全县范围内行政审批

事项,代理和承办部分县级部门审批事项,并负责向群众宣传和告知各类审批事项办理程序。自2004年起开始在草堂、蒋村二镇试行“为民服务代理制”,2005年1月把这一制度推广至全县。同年10月起,户县把“为民服务代理制”扩展为村一级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村民申办事项,全面负责与镇代理室联系,并且结合村内实际开展便民服务。

  户县草堂镇向镇上群众散发的《为民服务代理入户单》上写明,代理室和代理点服务内容包括:办理计划生育有关证明和证件、办理民政有关证件和手续、协调城建有关手续、协调企业和开发有关手续、办理水电路林有关手续以及其他可以代理的行政审批项目。

  通过设立代理制,如今只要村民对代理点或代理室动动嘴,各级人员就要尽心竭力,跑前跑后,直到让群众满意。

  到今年3月,户县共设立了18个“为民代理室”以及1050名代办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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