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窜上公交车行窃暴力威胁受害人 换来10年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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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0:59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黄岸 通讯员赖金静)宾阳县一男子在公共汽车上盗得人民币22元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持刀威胁被害人。3月30日,宾阳县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10年。 2005年9月27日下午,宾阳县芦圩镇男子韦中华在街上闲逛,行至该镇芦圩大街建设银行时恰遇一辆公共汽车在其身边停车上下乘客,韦中华即窜上该车伺机盗窃。上车后,韦 中华趁乘客吕某不备,用刀片割开吕某的右裤袋,盗得现金22元。经车上其他乘客提醒,吕某发现并当即扭住韦中华的左手,喝令其退还盗走的财物。早有准备的韦中华随即用右手抽出随身携带的一把长约40厘米的水果刀,威胁吕某松手。吕某见此情形只好放开韦中华。当公共汽车行至宾阳县人民医院分院路段时,吕某、韦中华先后下车,此时正好有交警巡逻车路过,吕某即高呼“捉贼”,韦中华随后被交警抓获。宾阳县法院审理认为,韦中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而当场对受害人持械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构成了抢劫罪。编辑:黄皓作者:黄岸 赖金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