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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卡招嫖团伙13人被行政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31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王乐龚宣)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新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昨日,广州警方称,近日连续捣毁2个派卡招嫖团伙,查获20名违法者,其中13人被行政拘留。

  3月16日凌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对位于荔湾区西村的派卡招嫖团伙的窝点进行突击查处。民警在站前横路某出租屋内当场查获该团伙卖淫女况某及嫖娼人员林某,并在该

团伙窝点内查获涉嫌介绍卖淫人员的金某及涉嫌卖淫的潘某、兰某等三人。

  3月23日凌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兵分三路,对越秀区下塘村的另一派卡招嫖团伙采取突击查处行动。民警在环市路某酒店一客房内当场查获该团伙卖淫女李某、龙某及两名嫖娼男子,并在该处查获一名涉嫌派卡招嫖人员;在长堤某酒店一客房内查获该团伙卖淫女黄某及嫖娼人员程某;在下塘南约直街该团伙的窝点内查获涉嫌介绍卖淫的严某、涉嫌卖淫的张某及涉嫌派卡招嫖的陈某、徐某等五人。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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