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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人退房并获赔 南京“阳光权”纠纷告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1:47 武汉晚报

  据新华社电 2004年9月,张明花56万余元购买了位于南京应天西路某小区的期房一套,验房时却发现因楼房设计有缺陷,新房朝南的卧室和客厅日照严重不足。南京一买房人以“阳光权”受侵害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相关损失。日前经南京建邺区法院调解,买房人最终如愿退房,并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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