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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校园污染,且慢说教师没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2:00 光明网
于景宁

  一向圣洁、清净的校园终于抵挡不住墙外劲吹的“商风”,空气里开始漂浮着“违轨收费”、“以教谋私”的超量烟尘。校园空气的污染,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不满,问责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在人们责问政府和教师的责任时,有人著文告诉我们:责任都是政府的,教师的许多做法都是政府逼的;也有人说:不要再玷污教师的名声了。

  在笔者看来,校园空气的污染,政府确实要负一定的责

  任,但是不是说,教师就一点责任也没有呢?教师的威信,我们也的确应该维护,但是不是有了问题也要为他们掩饰呢?现今有的教师,家长要求他把孩子的座位往教室前排调一调,就得给他送上一点“碎银子”,难道这也是政府逼他的吗?家长要求给自己的孩子安排个班干部,也得给老师送上几张人民币,难道这也是政府逼他一定要收下吗?老师的儿子要结婚,就让开出租车的学生家长来尽义务,这也是政府告诉他不找家长帮忙就不准结婚吗?老师攒了一堆“的士”收据,就让有权在握的学生家长给报销,这也是政府逼他“勉为其难”吗?

  也许有人会说,这毕竟是个别的,你不要以偏概全,至于是不是个别的,笔者先不置辩,类似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去问问周边的学生家长自然便知。咱们就再来说说那些不“个别”的。一些教师本来在课堂上该讲的知识不讲,而是留着在周六或周日在家里给自己班级的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时讲;花钱来补课的,考试时就能获得好成绩,没来补的,成绩就落于常来补课者之后,逼得一些无力花钱送孩子去补课的家长不得不就范。试问,这也是个别现象吗?我们再来看看那些更为不“个别”的现象,现在的许多老师对家长的“小孝敬”、请吃、请玩之类的“敬意”,再不象从前那样一概拒之门外了,而是“请客必到,送礼必要,拐小筐的绝对不能让他完璧归赵。”哪个敢说这是一种个别现象呢?我们这些年来,盛行一种“百分之九十五是好的”的理论,这“百分之九十五是好的”是怎么测算出来的,笔者无从考究,但即使“百分之九十五是好的”,它在分布上也不可能是等分的,有的地方可能百分之百都是好的,有的地方可能只有百分之七十是好的,所以,你不能因为有些地方教师的师德普遍好一些,就否定其他一些地方校园空气的严重污染教师没有责任。我们从不否认众多的教师具有高尚的师德,但是我们也不会否认一种腐朽庸俗的作用正在侵袭教师队伍健全的肌体。

  治理校园的诸如“违轨收费”、“以教谋私”的“空气污染”,除了某些项目政府应负主要责任之外,教师对净化校园空气确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教师也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话,那就是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威信,败坏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如果教师也钟情于大款家长、豪富人家的话,不时接受人家的馈赠的话,那他就不可能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教育就没有什么公平可言。所以,教师自身的师德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学校的风气,我们怎可小觑教师在治理校园空气污染中的作用呢?怎能轻言“教师没有责任”呢?

  教师是一种毕生都在无私奉献的职业,选择了教师的职业,就等于选择了献身,选择了牺牲,就要自觉地做一辈子蜡烛,做一辈子人梯,做一辈子铁轨,做一辈子春蚕,就得在别人发了大财时也能守得住清贫,就得在他人飞黄腾达时也能耐得住寂寞,决不能看人家以“权”谋私,我就以“教”谋私,人家大捞,我就小捞,因为这个职业是为人做“师范”的,是培养人的,所以你选择了它,就不能跟着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随波逐流”。“立志不随流俗转,处世当循正道行”,如此,方可为人师表。当然,教师的生活需要一定的物质保证才能履行好“育人教书”的职责,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的教师更亟待政府救助,好在新修订的“九年义务教育法”再一次确定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我们有理由相信教师的物质生活在法律的保障下,一定会更加稳定、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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