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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前可先做司法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2:15 生活报

  本报记者 侯文琰

  本报讯3月31日,省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是司法鉴定改革后全省第一家通过审批并开始运行的三级甲等医院。目前,该中心已受理鉴定60余例,其中40余例已经完成。

  据了解,目前的司法鉴定机构不受任何行政部门干扰,独立出具鉴定书,为法院、委托单位、仲裁机构出具法定证据;其次,新的鉴定管理办法不受地域限制,任何司法机关或者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法委托在我国境内任何地方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人有义务出庭质证;同时诉讼人可以通过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院、社会组织(仲裁机构、信访办、纪检监察、保卫部门等)进行鉴定委托;鉴定范围包括活体鉴定、死因鉴定、中毒鉴定和遗传鉴定。

  据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孙处长介绍,从去年10月1日起,百姓打官司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或由委托律师直接按照当事人意愿直接选择司法鉴定单位。司法鉴定在诉讼前可以进行,百姓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提起诉讼。

  记者同时了解到,在众多法医临床项目中,亲子鉴定是鉴定中心不能受理的。目前我省有资格做亲子鉴定(DNA检测)的只有哈市红十字中心血站一家。另外,涉及医疗事故的司法鉴定也不在其中。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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