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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打妻子要不要赔汤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3:51 信息时报

  读者朋友请注意,今天下午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该所律师胡周雄(电话:13725240081)将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明天下午法律热线由信息时报和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该所律师郑铭(电话:13527722850)将接听热线,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读者N女士:我结婚已一年有余,小孩现在八个月大。半个月前夫妻发生矛盾,我丈

夫把我打伤多处,最严重的是我的视网膜被打脱落。现在,我已在广州一家医院做了手术,而且在我治病其间我丈夫一次也没来探望,医药费也都是我的父母所出,共花了近5万元。我想问的是:我能否要求丈夫支付我的医疗费用,如果要离婚,我应该争取一个什么样的赔偿?还有关于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得到?

  答:你当然可以要求丈夫支付医疗费,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丈夫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你还可以要求警方立案侦查。

  另外,鉴于你丈夫的行为,你完全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并以丈夫的暴力行为导致你精神受到伤害而要求对方赔偿;再者,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方面,你们的孩子才8个月,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由女方(你本人)直接抚养为主。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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