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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也可缴住房公积金 北京今起实施新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4: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4月1日电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北京从今天起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体户也可缴住房公积金

  报道说,《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将于4月1日实施。

  新老职工都可缴公积金

  在缴存方面,新规定明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为实际工作不满六个月未签订合同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而之前只有与单位签有正式劳动合同或在单位实际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职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积金。

  新规定还要求,以1993年以前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的职工夫妇双方,符合以下两种情形的,单位应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工龄之和满65年且在职的,从夫妻工龄和满65年第二个月起建立住房公积金;按标准价优惠办法购房的职工夫妻双方,补交房价款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

  内退缴存额可以降低

  新规定第一次明确指出,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规定,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当遇到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来源:北京娱乐信报作者:蔡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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