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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7律师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案终审胜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4:47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4月1日电(黄学民)历时3年多的“深圳7名律师状告新加坡航空公司侵犯中国人尊严”一案,最终以律师的胜诉告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新航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新加坡航空公司将因为扣留中国人的护照而公开道歉,并向原告支付2万元的精神赔偿金。

  据《新快报》报道,2002年9月6日,深圳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7名律师经深圳康泰旅

游有限公司组织安排,由香港搭乘新加坡航空公司的班机过境新加坡去马尔代夫旅游。不料在香港机场登机前,7人均被新航强制性收取了护照和机票等旅行文件,并且在旅行途中受到保安人员的“特殊看管”,连去机场洗手间也须向保安人员报告。

  新航公司班机到达马尔代夫后,新航公司并未将扣留的证件归还给7名中国律师,而是待其他乘客全部下机完毕,才将这7人连人带证件直接移送至马尔代夫入境部门。经1个多小时的审查后,7名中国游客被放行。与此相对应的是,同机的韩、美等国的旅客并未受到任何“特殊对待”。

  据悉,该事件经过了沟通、起诉、管辖权争议、一审、终审等繁复的环节,历时3年多,一波三折,最终以7名律师的胜诉告终。有关人士称,其结果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如果今后中国旅客在国外旅游时,遭遇到专门针对中国人的歧视性行为时,消费者可以借鉴这个典型案例,向对方提起诉讼要求道歉和赔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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