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酝酿“安全费用”定期缴纳专户存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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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7:15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4月1日电(记者 赵文)对于矿山、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广西将出台相关法律要求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以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 目前,广西正酝酿出台一个地方性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安全费用应当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提取的安全生 产费用将列入生产成本,所提取的费用将用于事故隐患整治和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危险源评估及检测、应急救援等。广西壮族自治区安监局法规处处长陈福庆告诉记者,矿山、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很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而大多数事故原因都与安全设施不完善、事故隐患未及时排查有关。 “因为安全费用的提取不能为企业增加效益,反而会增加成本,一些企业经常‘不投’或者‘少投’。法规出台后,安全费用的提取就有法律规范。由企业自己设立一个账户,定期按比例缴纳。” 陈福庆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