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给农民新村建设的话语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8:00 光明网
杨松桥

  2003年9月,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政府在省财政的支持下,投入资金335万元,建成一个有仿欧式别墅型住宅30栋的文明生态小康示范村。专门为农民建设的小康示范村中的别墅,造价7万卖5万,并采取城市小区的管理模式,自来水入户、有专门的锅炉房提供集中供暖、有专门的物业管理,村民却还是表示不愿意住进这样的别墅里,相反,里面住进了将近一半的干部。(据3月22日央视《焦点访谈》)

  基层的群众是最讲究实惠的。放着舒适大方、设施齐全的别墅不住,还满怀牢骚,究其实来只有一点:当地决策者的实惠和他们眼中的实惠不是一个含义。

  当初建造这些别墅的决策者的初衷可能不错,想为老百姓做一些好事,改变他们的居住、生活环境。但却忽视了老百姓的实际。据报道,由于采取城市小区的管理模式,每户每年的取暖费、门卫费、清洁费、水电费等加起来最少也得三千多元,而这里的农民年均收入也不过就三千多元,住了好房就得勒紧肚子。另一方面,为了维持外观的整洁,小康村里不允许养家禽、家畜。对真正的农民来说,是不适合的。为啥呢?起码农民有地,得有牛、有牲畜,起码还得养牛、养鸡、养鹅。毕竟,他们还不是朝九晚五,上班拿工资的工人。这个问题不解决,小康示范村的“助民增收”只会成了“住房减收”,他们的肚子不会让他们乐意住。

  吉林省桦甸市八道河子镇文明生态小康示范村这样一个“民心工程”,结果成了一个年付出财政补贴五六万,农民埋怨、政府叫苦的伤心工程,给我们教益是明显的。为农村提供良好的基础设施,为农民兴建漂亮的房子,改善农民的生活和生产环境,固然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但一样的好事,用上不同的方法,就会造就不同的结果。我们常说,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为农民做实事,关键得摆正农民主人公的地位,让他们拥有发言权。越俎代庖,只会事倍功关,出力不讨好。

  农民的地盘就得农民做主,美好的农村家园还是要由农民自己去主动创造。

  当前,我们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创建工作在全国各地已全面铺开。在建设工作中,是否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是否使农民对规划、建设出的新农村的感觉比以前更加满意了,应该成为我们创建工作的一杆称。基层的决策者在实施前、实施中,应该时刻拿这杆称来称量自己决策所带来的效果,真正把民心工程建设成为满意工程,而不是砸一笔钱、树一个典型,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