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成立专门追逃队伍追查交通肇事逃逸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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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19:13 青岛新闻网 |
本报济南3月31日讯各地要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人、专职查缉机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作机制,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各地将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专人、专职查缉机制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协作机制,逐步成立专门的追逃队伍。年底前,全省要有三分之二的交警大队建立专门的追逃队伍,到2007年全省所有县(市、区)交警大队都要建立专门的追逃队伍。年底前,全省30%的县( 市、区)交警大队要设立交通事故处理审判合议庭。(记者刘洪智通讯员冯文广李仕欣)责任编辑:王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