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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元甲》侵权案正式追加李连杰等六方为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20:46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4月1日电(记者王海鹰刘元旭)霍元甲的曾孙霍自正1日在济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们已正式追加李连杰等人为被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在3月31日正式受理原告的追加诉讼。

  代理律师杨仲凯告诉记者,受霍元甲在国内唯一健在的孙子霍寿金的委托,此次被追加的六被告分别为电影出品方之一的星河投资有限公司、出品人杨步亭、李连杰及影片发

行方之一的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电影发行放映分公司和光碟的出版方辽宁音像文化出版社、光碟的发行方广东泰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加上3月7日在京正式立案的两被告电影的另一出品方北京电影制片厂和发行方安乐(北京)电影发行有限公司。至此,霍元甲后人状告《霍元甲》侵权一案的被告已追加为8个。

  电影《霍元甲》以中国爱国武术家霍元甲以原型创作而成,自1月25日陆续在中国内地及全球范围内公开放映。霍寿金和霍元甲的其他后人在观看影片后认为,影片歪曲历史事实,给霍元甲生前名誉和霍氏后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的侵害。

  杨仲凯说,2月24日受霍元甲后人委托,其向电影的制作方和发行方发出律师函提出交涉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应。3月7日霍寿金委托代理律师正式向北京市海淀法院起诉,法院正式受理。但在霍氏后人提起诉讼后,被告方依然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为此,霍氏后人决定追加李连杰等其他六方为被告。

  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八被告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任何范围内的各种发行放映行为;请求判令被告北京电影制片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杨步亭、李连杰在影片已经公映及发行的区域范围内,通过公开方式就影片对霍元甲生前名誉及其原告本人名誉权造成的侵害造成的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请求依法判令八被告以书面方式在影片已经公映及发行的区域范围内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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