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河南:282个病种实施单病种限价 因医院原因超出部分由院方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1日22:47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1日电(记者 单纯刚) “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限价标准的,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因院方原因超标的,其增加部分由院方承担。”从1日起,河南省二级以上443家医疗机构的282个病种将全面实施单病种限价,河南省有关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就群众关心的限价是否降质,治疗费用超标谁来承担等问题做出说明。

  河南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医疗机构将建立备案制度,对限价单病种报同

级卫生行政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对单病种限价以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卫生厅制定的价格标准为依据,选择的病种名称也要与医院目前使用的疾病分类标准一致。各级医院还将建立和实施单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模式,为患者制定详细的诊疗操作细则,明确科学合理的临床治疗路径,确保限价不降质。

  与此同时,在执行单病种限价时,尊重患者自主选择意愿非常重要。在患者选择限价单病种治疗前,医疗机构必须将费用、治疗方案、医疗风险及在治疗过程可能出现的变异等情况,向患者告知并签署“单病种治疗协议书”,加强医患沟通,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凡患者治愈出院费用未达限价标准者,按实际治疗费用结算;在协议框架内,由于院方原因导致超出限价标准者,其增加部分由院方承担。

  此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单病种限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向社会公示限价单病种相关信息,规范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对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实行单病种限价后,到底看病能省多少钱,这是老百姓最关心的事情。以子宫肌瘤和正常分娩两个病种为例,在三级医院治疗子宫肌瘤降价近18% , 二级医院降价近10%;在三级医院正常分娩的费用降低近30% ,在二级医院降低22%。 (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