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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客停车被罚餐馆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谢伟端实习记者林开平通讯员游雪芳)在餐馆明示可以停车的情况下,林先生停了车后到餐馆就餐,却被交警贴了罚单,罚款200元。昨天,经调解,餐馆支付150元,作为支付罚单的补偿。

  3月18日中午11点多,林先生同朋友到东街某餐馆就餐,用餐前咨询该餐馆服务员,可否停车,服务员称靠巷子里面停就行了。在得到肯定的回答后,林先生把汽车停在服务员

指定的地点后进店用餐。点菜时又向领班服务员重申停车的位置会不会被开罚单,答案是不会。用餐过后,林先生发现车上贴了一张违章停车告知单,还以为是他人随手给贴上的也没注意,3月27日却收到一张交警部门寄来的处罚通知单,与餐馆交涉多次无结果,遂向鲤城区12315投诉。

  林先生认为,他是经过两次确认后才放心用餐的,否则将另选餐馆,所以200元的罚款应由餐馆负责。而餐馆认为,林先生可能是误解了服务员所说的里面是指巷子内的居民小区,只同意补偿100元。12315人员指出:消费者是经过2次确认停车位置,服务员均告知可以停车,可以认定为餐馆和消费者的一种约定。在12315的调解下,双方协商一致,餐馆同意支付150元作为消费者支付罚单的补偿。

  工商部门提醒:车辆是否违法停车是由交警部门来认定的,商家不应为了招揽生意而信口承诺,因为口头承诺也可视为是一种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就应负责任。而消费者,应当选择有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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