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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我彩电征反倾销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2:05 京华时报

  涉及7家彩电企业征税额度为44.6%

  据新华社消息欧盟3月31日发表官方公报,称由于中国彩电企业拒绝遵守2002年达成的相关承诺,欧盟将从即日起对中国7家彩电企业恢复征收44.6%的反倾销税。

  欧盟在公报中表示,中国彩电厂家康佳集团去年拒绝接受欧盟方面有关现场调查的

要求,从而违反了2002年的协议,因此欧盟部长理事会决定接受欧盟委员会的相关提议,废除2002年协议,恢复征收反倾销税。

  欧盟曾于2002年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及7家彩电企业达成协议,同意在中国彩电企业作出数量限制和价格承诺的基础上,免除其自1998年开始征收的反倾销税。

  康佳集团日前在一份声明中指出,欧盟与中国彩电业贸易摩擦的根源,在于欧盟拒绝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并不公平地对待中国彩电企业。康佳在声明中说,欧盟在2002年协议中规定的每年40万台出口配额,对中国众多彩电企业来说无疑是杯水车薪。

  中国驻欧盟使团商务处一位官员证实,包括康佳在内的一些中国彩电企业数月前曾致信欧盟委员会,提出执行价格承诺已无实际意义。

  据业内人士分析,中国一些彩电企业之所以不再愿意接受欧盟的限价条件,原因在于当前彩电生产成本和价格下滑剧烈,欧元又相对升值很多。可是,欧盟2002年设立的彩电最低限价一直没有改变,使中国企业的“高价彩电”难以在欧洲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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