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流浪乞讨人员有特别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3:17 杭州日报

  近日,记者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协调小组了解到,杭州2006世界休闲博览会期间,我市在救助管理工作上将严格执法、强化救助管理,为休博会等国际会议与重大活动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市、区七支联合帮扶小分队将会同市行政执法服务队、救助管理站服务队和志愿救助劝导服务队,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痴呆傻)实施保护性救

助,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行动不便的以及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等弱势群体实施帮扶性救助,对职业乞讨者重点劝离。

  同时,公安部门将按照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胁迫、诱骗、利用他人乞讨,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等情况进行处罚。依法对倒卖救助站提供的返程车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制造噪声(吹拉弹唱乞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者(流浪者)居住等情况进行处罚,确保市民、游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通讯员姜炜记者胡竹林 杭州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