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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安置补偿达成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3:23 东南快报

  本报讯本报一直关注的福州嘉福小区火灾善后处理结果?熏终于初见分晓。昨日,记者从嘉福小区业主代表张女士处获悉,开发商与业主代表已经同意了市政府提出的补偿方案,按每户每月900元标准进行暂时安置补偿?穴个别小套业主另行协商)。

  福州市教育局“3·18火灾”协调小组楼主任透露,前日下午4时30分,市政府召集建设局、台江区政府、教育局、房屋鉴定部门和开发商与业主代表等,在市政府第一会议室

召开“3·18火灾”多方协调会议。

  楼主任介绍,经过反复协调,最终敲定了市政府提出的方案,把开发商提出的6元/月/平方米(按每户100平方米计算)和业主提出的1200元/月补偿标准折中,按900元/户/月标准进行暂时安置补偿。

  业主代表张女士说:“暂时安置补偿协议达成,只是火灾善后处理迈出的一步,业主对900元/户/月补偿标准基本满意,但大家最关心的还是火灾对楼房自身的损害。”

  就在暂时安置补偿标准达成的同时,业主财物损失统计工作也随之展开。昨日下午5时左右,负责业主财物损失统计工作的教育局楼主任告诉记者,业主的财物损失统计工作,经过一天的紧张核实已基本完成,从统计的结果看,业主受损物品主要为挂在阳台上的衣服和空调等,其中以火场上面1—2层住户受损物品最多。楼主任表示,待统计结果交到开发商手中无异议后便可进行赔偿。

  谈及火灾对楼房的影响和财物损失,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莹介绍,在多方协调会议上,市政府已经要求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结构检测室,尽快拿出房屋鉴定报告,初步定于4月5日前提交。林莹补充说,在房屋鉴定报告完成之前,开发商会对教育局统计出来的财物损失进行折价赔偿,对空调具体受损部位给予维修补偿。

弓少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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