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被判刑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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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5:1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广州4月1日电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3月31日在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余振东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其个人财产100万元。 余振东是我国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及《中美关于刑事司法协助协定》后,首名被押解回国的外逃贪官。 自1992年开始,余振东与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经理许国俊(均在逃国外)合谋,违规占用广东省辖联行账户的大量资金,并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同时,以申请贷款的名义,挪用巨额资金美元1.32亿多元,人民币2.73亿多元,港币20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