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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6:25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一、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服务大局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422件,审结、执结3283件,同比分别上升4.2%%和3.9%%,审限内结案率100%%。

  加强刑事审判,建设“平安安徽”。受理刑事案件1610件,审结1609件,分别上升

6.6%%。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稳定。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578件137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952人。在刑事审判中,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为244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不构成犯罪的14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加强民事审判,推动加快发展。受理民事案件698件,审结679件,分别上升7.7%%和6.4%%。在民事审判中,按照合法、自愿的原则,积极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息诉止争,调解、撤诉结案率为23.1%%,同比上升3个百分点。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治省。受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159件,审结155件,分别下降17.2%%和18.4%%。以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重点,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加强和规范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确有冤屈的公民获得司法救济。

  加强执行工作,实现合法权益。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效果。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58件,办结223件,同比分别下降9.8%%和11.9%%。

  二、强化监督指导,提高司法水平

  司法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省委、省政府作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崛起”、构建“和谐安徽”的决策部署后,我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安徽、促进奋力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为发展服务,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民主政治等权利;三是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在我院的监督指导下,中、基层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共受理各类案件240980件,审结、执结210405件。其中,审结刑事案件20718件,判处罪犯26265人;审结民事案件138232件,诉讼标的额130.3亿元;审结行政案件5028件;执结各类案件46427件,执结标的额36.7亿元。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9件。我院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犯罪、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案件审理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健全执行工作体制,督促下级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

  办案质量效率进一步提高。我院重视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质量和效率的监督管理。一是切实抓好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健全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通报制度。共审结不服中级法院一审的各类上诉案件1318件,维持1029件,改判或发回重审289件。复查各类案件563件,对确有错误的29件依法予以改判。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每季度向各中级法院进行实名通报,逐案指出改判或发回重审的理由,并提出对策,指导下级法院提高审判质量。二是加强对案件管理的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案件流程管理、质量评查制度。三是组织开展疑难案例研讨、编写安徽法院案例选、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进一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中、基层法院审结的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达99.9%%,当事人一审服判率为90.4%%。

  司法为民措施进一步落实。我院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中、基层法院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运用司法手段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依法、及时受理案件。二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起诉讼的7890件案件减缓免收诉讼费2706.9万元;对涉及弱势群体的6481件案件,实行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为他们挽回经济损失3525.7万元。三是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民事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达60%%。四是加强调解工作。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不断提高诉讼调解水平,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率达49.7%%,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一些基层法院调解、撤诉结案率超过80%%。五是加强信访工作。我院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了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带案下访”活动,解决了一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长期缠讼的老案难案。深入开展全省法院“文明接访室”评比活动,推动中、基层法院加强信访工作。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8784件(人)次,同比减少14%%,实现了近年来首次大幅下降。

  三、加强自身建设,推动持续发展

  深入开展先进性教育,加强队伍建设。我院根据中央、省委的部署,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狠抓政治、业务、廉政等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共有11个部门,25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荣立二、三等功。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提高司法水平、服务安徽崛起”主题实践活动,提出了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建设。以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鼓励、支持干警在职学习,我院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258人,占全院干警的81.2%%,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94人;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警1300人次;邀请专家、学者举行专题报告会,拓宽法官视野,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三是加强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进行任务分解;加大对中、基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1件31人。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推动法院规范化建设。针对审判工作特别是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先后出台了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案件等20多个指导性意见,对统一全省法院裁判尺度、规范司法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组织严格的考试考核,检验专项整改的成效,全省法院参考率达99%%,成绩优良率达95%%,合格率达100%%,其中,在最高法院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中,我省法院平均成绩位居全国法院前列,是全国少数几个一次性全部通过的省份之一。大力推进对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分类管理,初步建立了全省法院人才库;以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为依托,实施岗位目标管理,对干警德、能、勤、绩、廉实施量化考核,基本形成了以司法能力、司法行为、审判效果等要素构成的考核评价机制。通过扎实开展专项整改活动,广大法官公正司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为更趋规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开展学习宋鱼水、金桂兰等先进典型活动,努力营造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工作氛围。积极开展法律适用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有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数十篇论文在全国获奖。通过举行全省法院系统首届体育运动会、演讲比赛等活动,丰富文化生活,陶冶干警情操。采取开通安徽法院网、公开审判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升社会法律信仰;加强对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的宣传,特别是扎根基层、一心为民、英年早逝的凤阳县法院法官赵家忠同志的先进事迹,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弘扬了司法正气,提升了司法形象。

  加强基层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基层法官轮训,着力提高其法学理论水平和司法技能。中央编委决定为地方法院补充专项编制后,我院及时启动此项工作,共招录423人,全部充实到中、基层法院。最高法院在全国公开招标关于人民法庭建设重点调研课题,我院中标后,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全面、准确地掌握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建设性意见。以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为目标,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整体水平。最高法院从全国10392个人民法庭中公开评选出10个“中国十佳人民法庭”,我省淮南市田东人民法庭获此殊荣;在评选出的40个全国优秀人民法庭中,我省有4个法庭榜上有名。此外,我院还通过多种途径争取国债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6000余万元用于全省法院“两庭”和物质装备现代化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我院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省民事审判工作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全省法院基层建设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视察法院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同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全省1779名人民陪审员经过培训后,参与了6201件案件的审理;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和中、基层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我省加快发展、奋力崛起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坚持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诉讼调解和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安徽”建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省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二、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继续做好立案、信访工作,加大诉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继续开展向赵家忠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提高法官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全省执行《法官法》情况大检查,推动法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面落实《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切实转变审判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水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四、不断推进法院司法改革

  继续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制度,重点完善死刑第二审案件审理程序,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今年下半年所有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机制,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改革和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探索设立专业委员会;完善案例指导制度,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五、继续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把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以及提高基层物质保障水平作为基层建设的重点,不断增强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认真组织开展全省人民法庭工作大检查,部署开展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推动基层基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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