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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新政策引发消费“地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21 无锡日报

  高档进口车一夜之间上涨15万元,实木地板供不应求……4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消费税新政策,已经在部分行业引发了强烈“地震”。

  酝酿12年的“大手术”据专家介绍,这次调整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对消费税动的最大的一次“手术”。消费税是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时设置的税种,当时主要选择了烟、酒、小汽车等11类应税产品。而10多年来这些应税产品的税率没大的变化。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倪红日介绍,财政部早就认为,一些消费税税种经过这些年已经明显不合理了,但一揽子通盘改革要比一个一个项目地调整好,经过几年的调研和准备,现在终于形成了统一完整的框架。

  政策信号明显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认为,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高能耗或资源型行业提高税收,比如一次性筷子;鼓励高能耗行业中低耗能产品的发展,比如汽车行业中小排量车税收降低。

  高辉清表示,这一调整,将会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从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可预测的是,高耗能产业将受到抑制,从而促进新的行业如服务业的发展。高辉清认为,消费税的调整,也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不过,不少业内专家认为,此次消费税调整后,政策信号十分明显,但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却还未能达到预期。

  以轿车为例,按照新税率,排量在2.0升(含)以下的车型有的税率没变,有的稍有降低,厂家因消费税调整获得的成本优势并不突出。所以,占据轿车市场70%以上的1.6升以下的轿车,其消费不会受到实质影响。另外,这次增加的税目中并没有包括对豪宅征税,所以对富人们并没有很大的影响。

  调整范围将循序渐进此次消费税调整,未将豪宅、高档家具、高级娱乐列入其中,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这是一大缺憾。

  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社会各界提出要通过税收手段进行调节、强化税收的再分配作用,这一要求应当说是正确的。但他指出,这些产品和行为并不在消费税征税范围之列,只能通过其他税种的调节来完成;目前由于征管条件和技术上的一些原因,对有些产品很难征收消费税,因为对这些产品的档次界定比较困难,征管上达不到要求。另外,他表示,消费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利因素,在选择消费品征税时,必须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的影响,要符合宏观经济政策的总体要求。

  高辉清也认为,这次消费税调整尚未到位。他表示,这次调整只是一次阶段性调整,国家下一步应该会择机进一步调整。(据新华社北京4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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