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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贼保安与贼共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2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做保安时抓获了一名偷车贼,再相遇时他却沦为了对方的偷车共犯。日前,何某因参与盗窃了一辆面包车被建邺检方审查起诉。

  27岁的何某曾是一名保安,数年前他在当班时挺身而出,抓获了一名偷自行车的小偷李冰(化名,在逃)。去年12月6日,早已辞去保安工作的何某在大街上巧遇李冰,两人见面后,竟像老朋友一样寒暄起来。

  谈起现在的工作,李冰表示他照样偷车,“我什么车都能弄到”。“吹牛”,何某笑着说,“你要能帮我弄辆车我就相信你”。12月8日晚上11时许,李冰找到何某,称带他看辆车,如果他满意自己就下手。

  两人来到建邺区南湖附近的某大楼下,那儿停着一辆解放牌面包车,何某仔细打量了一番,表示很满意。李冰随即让他站到一边,自己手脚麻利地很快就将锁撬开了。

  因何某只略懂一点驾驶技术,车子到手后,李冰边在城里绕圈教他开车,边与他商量车子的价格,最后,两人以6000元的价格成交。因何某老家在安徽,他只得自己小心翼翼地开车。

  在经过滁州市附近时,笨手笨脚的他被警方查获,经鉴定,该面包车价值24300元,何某对自己购买赃车的事实供认不讳。虽然何某没有动手偷车,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仍以盗窃共犯论处。董砺欧徐红霞(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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