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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时有人给原告递纸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2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一辆安徽出租车,在六合区因无证经营被罚款1000元。车主不服,将六合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告上法庭,在庭审现场,原告大声喊道:“在我们天长,都是这样做的,运输证不合法不是我们的责任。”

  案件回放

  2005年11月15日,一辆昌河面包车在六合区被运管所执法人员拦住。经检查,这辆车为出租运营车,车上载有一名乘客,并收取了100元车费。执法人员经过仔细检查后,发现驾驶员朱刚提供的道路运输证存在问题,运输证上名字原本是王某,但被人用笔划去,重新填上新车主的名字,并盖上了天长市运管所的公章。

  这本道路运输证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是一本无效证件。执法人员认定该车无证运营,朱刚称自己并不是车主,只是雇员,要求执法人员尽快给自己处罚,并代替车主签字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而车主李军认为自己车辆证照齐全,六合区运管所罚款没有道理,将运管所告上了法院。前天下午,本案在六合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争议焦点

  庭审开始后,李军将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说明。2005年7月,他从别人手上买下了昌河面包车,并去运管所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也办理了道路运输证,天长市运管所当时将原车主的道路运输证改了个名字,就给了自己。李军表示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违法,即使有错也是天长市运管所的责任。

  六合运管所辩称,按照国家规定,车辆过户时原车主必须将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再由新车主到所在地重新申领道路运输证。天长市运管所这种做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是错误的,这不能作为李军逃避处罚的理由。

  庭审现场

  李军认为六合运管所没有给自己申诉的权利,处罚后也没有通知自己,至于运管所笔录上放弃申辩的签名是别人伪造。为了验证笔迹,法庭当场要求李军在一张空白纸上快速连写自己名字十遍。

  李军才写了一遍,坐在旁听席上他的一个朋友就走出了法庭。此时,李军的代理人也站起来准备离开。“你干什么去?”主审法官问道。“我,我想去上个厕所。”代理人愣了一下回答道。“不行,你身为代理人不能在庭审时出去。”法官看了看站在庭外的证人朱刚发现了异样,代理人小声嘀咕着又坐了下来。

  几分钟后,庭外有人将一张写着字的纸,交到旁听席上的朋友,让他递交到代理人手上。这一动作又被法官发现,法官立即问道:“你手上拿着什么?”中转人一边小声回答没什么,一边将手上的纸折了起来,“不准撕,马上交到法庭来。”法官喝道。法官仔细看了看纸上的字,细心地收好。

  为了查明事实,法官传唤朱刚,要求其上庭作证。一听到这话,原告的代理人马上表示自己不申请证人出庭,法官则表示这是法庭需要。朱刚坐在证人席上没一会,口袋里的手机就响了。朱刚拿出手机时,手一直在抖。

  面对法官的询问,朱刚回答得很快,承认询问笔录上李军的名字是自己代签,当时1000元罚款也是自己交的,事后自己才告诉李军的。“这么说来,李军你根本没有损失。”法官看着李军,李军抬头张了张嘴,又低下头去不说话了。

  由于案件事实仍需进一步查实,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审理。(文中人物系化名)(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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