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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八成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3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记者近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根据摸查,广州全市28.25万栋、97.31万套出租屋中,符合出租条件的达到八成以上。

  今年年初,广州市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市国土房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广州市各区、县级市出租屋整治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抽查验收。抽查验收结果显示,全市28.25万栋、97.31万套出租屋符合出租条件率为83.53%,各区、县级市的出租屋符合出

租条件的超过了80%。

  其中,广州市出租屋租赁登记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登记备案率稳步上升。2005年,办理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18万宗,同比增长48.04%。其中越秀区办理42362宗,全区出租屋登记备案率达到85.05%。

  国土房管部门表示,《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一年,全市出租屋消防和治安隐患明显减少,出租屋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指导各区、县级市做好出租屋租赁登记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出租屋管理效能提供保证。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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