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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欠款还报假案 被行政拘留五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9:32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刘佳通讯员罗裕秋姚劲磊)为不还欠款,且欲追回已归还给他人的4000元,郑到公安机关谎称被人诈骗,结果被越秀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称,3月27日,郑到北京路派出所报警称其遭一名陌生女子“喷烟”后被骗去4000元。接案后,办案民警立即开展调查,经多方查证,民警发现事情与郑某所说大相径庭。原来,郑某欠区姓女子8000余元,双方协议由郑某与区的秘书梁某一起去北京路某百货大厦

购买电脑,并从郑某银行卡内划扣电脑款,以偿还欠款。在划去4000元后,郑反悔,为取回4000元划扣款,遂谎报欲诈骗。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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