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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少交20元半路被扔 广西女游客北京被"卖猪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0:1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奚振海)近日,钟山县的谢女士到北京旅游,出发前谈好游览景点,导游却中途变卦,要求她再交钱游览一个景点。遭拒绝后,导游竟把谢女士扔在离宾馆10多公里外的陌生地方。

  3月30日,谢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3月25日参加北京市宝祥旅行社的“北京休闲游”。由于都是散客,游客要求游览的景点、数量不同,费用也不一样。谢女

士只想游览其中3个景点,当时就和导游谈好价钱,三个景点共200元,对方口头答应包接送加午餐。当天中午,在游览了第3个景点北京八一影视城后,谢女士的游览项目结束。此时,女导游曹某要求谢女士再交20元继续游览,谢女士不同意,表示只要对方到时候送她回宾馆就可以了。为此,双方还争执了一番,见谢女士坚决不再游玩,曹某就没再说什么。

  从影视城出来后,曹某突然对谢女士说,前面不能停车,让她下车,并告诉她“转个弯就到你住的宾馆了”。不明就里的谢女士下车后一问才知道,下车的地方是北京市西城区的首都体育馆,而她住的宾馆却在北京市宣武区的莲花池南里附近,两地相隔10多公里,要换乘2次公交车才能到。无奈之下,谢女士只好坐出租车回去。

  回到宾馆后,谢女士向旅行社投诉,旅行社表示了歉意,却不见导游曹某出面道歉。她说,出发之前她就多次向导游和司机表示,自己对北京不熟悉,无论如何要把她送回宾馆,结果还是被对方“暗算”了。

  3月30日上午,记者与北京宝祥旅行社取得联系。一名姓宋的业务员表示,他们接到谢女士投诉后已经道歉了。至于导游曹某,“现在已经不在旅行社了,我们也管不着”。据其介绍,北京的旅行社没有固定的导游,都是临时找的。

  北京市旅游局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说,像谢女士这种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承诺的,旅游部门无法保障其权益。但她表示,城管部门可把这种欺客的旅行车作为“黑车”打击。她还希望通过本报建议,所有游客出发之前和旅行社签订协议,一旦发现问题就可以向旅游部门投诉,维护权益。编辑:王香菊作者:奚振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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