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案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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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1:42 红网-三湘都市报 |
●2001年10月15日,余振东从香港直飞加拿大,之后转赴美国,从此在美、加两国来回逃匿。同日,许超凡、许国俊由拉斯维加斯进入美国。同一天,“开平案”立案,“10•12专案组”迅即成立。 ●2001年11月,中国公安部向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2002年12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联邦检察官办公室签发对余振东、许超凡、许国俊三人的逮捕令。 ●2002年12月19日,余振东在洛杉矶被捕,涉嫌罪名是使用欺骗手段获得签证。 ●2004年2月,余振东与美方达成的认罪协议,明确列出中国司法部门的书面承诺:余振东将不会因1992至2001年间开平中行案的犯罪行为而被判死刑,刑期不超过12年;将不会在中国监禁期间被虐待。 ●2004年4月,余振东在内华达州联邦法院被判处144个月监禁后,于4月16日被移送回中国。 ●2005年1月3日余振东案由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由江门市检察院向江门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对余的指控系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法院于当天受理此案。 ●2005年8月16日广东省江门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余振东案。余对被控罪名供认不讳。 ●2006年2月27日,内华达州联邦法院决定开庭审理“两许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