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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四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弃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2:30 生活报

  记者 夏德辉

  青岛市政府去年6月颁布实施《关于成年孤儿安置意见》的规定,分别对成年孤儿分一套经济适用房;对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百元补助金;以4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

  将青岛市散居的近千名社会孤儿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城市、农村的孤儿给予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

  实施残疾孤儿由集中供养转变为社会寄养的模式。分为:城市分散寄养、农村基地寄养、社区家庭寄养和爱心家庭寄养四种方式。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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