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四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弃儿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2:30 生活报 |
记者 夏德辉 青岛市政府去年6月颁布实施《关于成年孤儿安置意见》的规定,分别对成年孤儿分一套经济适用房;对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增加百元补助金;以4种方式寄养残疾孤儿。 将青岛市散居的近千名社会孤儿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城市、农村的孤儿给予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实施残疾孤儿由集中供养转变为社会寄养的模式。分为:城市分散寄养、农村基地寄养、社区家庭寄养和爱心家庭寄养四种方式。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