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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利欲熏心比见死不救更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18:00 光明网
唐建华

  据《南方周末》报道,2月25日,江苏大丰裕华镇中心路口,大丰市人民医院和民营的同仁医院的救护车在争夺同一伤者时相撞,造成两人受伤,一车几乎报废。而这两辆救护车争夺的伤者被另派的120急救车送到人民医院,7天后死亡。

  这让笔者想起了几条媒体曾经披露的关于急救车的新闻:17日中午12时许,重庆彭水县卫生局两名干部和县中医院的六名中层干部,面对求救的车祸伤员见死不救,架着急救

车扬长而去(04年2月19日《重庆晚报》)。2004年8月18日,武汉市罗田县一名男拾荒者与一名女乞丐斗殴受伤,生命垂危。警民向医院急救中心求助后,但罗田县120急救车来了两次,一次掉头就走,另一次径直驶过现场。1个小时后,伤者在另一家医院不治身亡。(04年8月20日《南京晨报》)

  急救车漠视生命而见死不救本身就值得玩味,如今,两辆急救车为争夺病人而造成的严重后果更是发人深省。急救车不急救,早就遭到众人的口诛笔伐,一些见死不救者也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是,一些急救车的出勤人员又是怎样“遵循”救死扶伤的精神的呢?他们心中只有医院的住院率,想的是如何通过争夺病人谋取利益,大有惟恐天下没有病人的势头。

  急救车的使命是什么?负责每个待救病人的生命安全,让每个在生与死边缘上挣扎的病患者看到希望,实现救死扶伤的终极目的。而这两家医院急救车的“热情”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急救车争夺病人考虑的是可以拿到一些补助,“可以得到部分住院费提成”,而不是病人本身的生存状态和对生命的渴求;同时还意味着拯救生命只是句空话,拯救生命外的金钱利益才是最实在的。

  如果说,见死不救是对生命的一种漠视,那么争夺病人所体现出的利欲熏心则是对生命的亵渎。这些人虽然身批白衣大褂,对病人的生命无比“关心”,但生命在他们眼里并不神圣,而只是他们手上的摇钱树。这种利欲熏心的心理不仅表现在对生命的无视,更严重的是还会引发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血淋淋的现实已经证实了这一点。

  卫生部部长高强曾在“医药卫生界向吴孟超同志学习座谈会”上讲到:“医疗服务承担着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崇高使命,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在一定意义上讲,决定着患者的生死存亡。”所有的急救车出勤人员和其他医务人员们,记住这句话吧,要重视病人的生命,更要尊重病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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