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国家发改委六项措施稳定化肥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0: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杜鹰3月20日至21日在蚌埠召开的全国春季农业生产会议上说,针对化肥价格过快上涨的情况,国家加强了对化肥市场的调控,实施了一系列扶持生产、促进流通、限制价格、加强监管以及控制出口、鼓励进口等保障化肥供应、稳定化肥价格的政策措施,化肥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已得到有效抑制。

  为促进粮食生产,保护农民利益,200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把保证化肥供应、

稳定化肥市场价格作为支持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继续采取综合性的调控政策,明确了主要的政策措施:

  一是努力增加化肥产量,已安排化肥生产计划5500万吨,比上年增长5.4%。继续对化肥生产实行优惠电价,并暂免征收尿素产品增值税。

  二是促进化肥流通,对化肥铁路运输继续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

  三是继续做好化肥淡季商业储备工作,中央储备规模增至800万吨,比上年增加195万吨,各省也要建立省级储备,以缓解化肥全年生产、季节性销售的矛盾。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承储企业积极组织落实货源,及时储备到位。

  四是控制化肥出口,继续暂停对尿素、磷酸一铵、二铵的出口退税,对尿素出口征收季节性暂定关税。

  五是加强和改进化肥价格管理。对化肥批发和零售价格继续实行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管理,化肥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原则上不得超过7%。同时,适当提高化肥价格市场化程度,对列入中央定价目录的大型氮肥企业尿素出厂价上浮幅度由10%提高到15%、下浮不限;进口钾肥港口交货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六是加强市场监管。1月份发展改革委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化肥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对执行化肥价格政策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化肥价格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