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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走2年 四川民工打赢欠资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3:3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谭勇)2年前,何泽全等100余名四川民工到河北省定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打工,打工3个多月,公司除了担负生活费外,工钱却拖欠不发。虽然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后做出了由定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何泽全等135名民工工资的行政决定,但由于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协议,一审法院撤销了原行政决定。为此,何泽全等3名民工

上诉到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级法院。讨要工钱于前日画上圆满句号,135名民工的22余万元工钱得到保障。

  没签协议打工工资被拖欠

  何泽全是四川南充市西充县人,2004年3月,他带领着近100名四川各地的民工北上河北省定州市打工,与何泽全接头的是定州二建的一名叫王友仓的负责人。他们辗转到北京市大兴区,在由定州二建承建的华蒙世纪公司工地上班,但双方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协议。打工3个月的时间里,除生活费外,定州二建一直拖欠工资。

  何泽全和其他4名四川工友组成了工人代表团,开始了讨要工资的漫长道路,他们先后找过建筑公司、河北省驻京办事处、劳动保障部门,但都没有结果。135名工人中,除了何泽全带领的近100名四川民工外,其他几十名民工来自全国各地。

  奔波维权上诉北京市中院

  何泽全后来找到了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过调查,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定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做出了支付135名工人工资的行政决定。对于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决定,定州二建不服,向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但复议被驳回。定州二建遂向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诉。2005年3月9日,由于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成为争议的焦点,一审法院撤销了劳动保障局的原行政决定。一审败诉后,何泽全和其他4名工友没日没夜地奔波,为了135名工人的权益,他们决定找律师,上诉到北京市一中院。

  法庭判决拖欠工资应支付

  2006年3月22日下午,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并当庭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认为何泽全等人没有和定州二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是通过定州二建项目部对工人的罚款通知单、现场照片等证据,可以证明何泽全等人在2004年3月之后陆续进入涉案工地干活,说明定州二建和这些施工人员之间确实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据此认定大兴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效。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一中院有关负责人,他称他们已经控制了定州二建的部分财产,他们将尽快执行定州二建归还135名民工工资。何泽全告诉记者,他现在正在与定州二建联系,“一旦工资要回来,我们就会把工资如数发给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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