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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全市更换道路运输证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沈伟)我市的道路运输业户注意了:从今日起,根据省交通厅运管局《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我市即将开展换发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工作。

  据介绍,凡在我市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机

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的经营者,均须核发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须核发新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凡在我市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辆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机动车辆,均须核发新版道路运输证。

  此次换证工作将分期分批进行。第一批将对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及车辆,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客货运站(场)等经营者的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时间另行通知,对该部分经营者到期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今年11月30日。

  据悉,本次换证的工本费,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5]110号)文件执行;在换证期间,新证、旧证同时有效,旧证从今年12月1日起废止。

  市交委昨日提醒:请全市各道路运输业户,要尽快到车籍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去换领新版道路运输证件。本次换证的截止时间是今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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