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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挂车本地营运是罚还是引导回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6:02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引发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讨论

  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的《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新增规定:驾校要为学员做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挂外省牌照的车辆在四川从事客货运

输满1个月以上的要按规定缴纳规费,否则将受到最高为1000元的处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草案内容进行了认真审议,尤其对一些争议性条款委员们还展开了热烈讨论。

  教练车无学时仪要受罚

  据了解,此次对《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的修订主要是针对条例中与上位法重复的内容进行较大幅度删减,并增加了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条款。

  据《条例(修订草案)》规定,驾校不按规定做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驾校教练员不遵守驾驶培训作业规范、擅自缩短培训时间的,将罚款1000元至3000元。教练车没有安装学时仪并且拒不改正的,每辆车将被处以50元罚款。

  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夏代川:在道路交通事故的各种原因中,驾驶员的问题是最主要的原因,必须强化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因此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做好培训记录,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才能申请驾照。

  华铁平委员:“无教练员证从事教练工作”和“不遵守驾驶作业规范”从违规程度看,前者重后者轻,在处罚上应有相应体现。

  黄忠鑫委员:向不合格的驾驶员发放了有关证件的,应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外挂车也要缴规费

  根据2003年的一项调查,我省挂外地牌照营运的车辆约有5万辆,约占全省货运车辆总数的1/5,导致我省每年流失税费约7亿元。《条例(修订草案)》借鉴了浙江、上海等省市的做法,要求外挂车在我省境内从事经营性运输活动满1个月以上的,按照本省规定缴纳规费,否则将按日收取1%的滞纳金,对逾期30天以上的,将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骆玉祥委员:车辆在何地注册法律并未作明确要求,但一般反映的是相邻省区注册费用比我省的低,因而引起我省车辆在外省注册省内营运。建议有关部门了解我省与外省的收费差距,做到大体一致,引导车辆回归,而不是强制要求。

  曹正其委员:条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建议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安装记录仪监控行驶状况

  《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客运车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营运性质的客运车等应安装和使用具有信息采集、存储、监控功能的实时动态行驶记录仪。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暂扣的客货运输车辆、经营设备等,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在被扣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失或灭失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赔偿。

  周维莲委员:对行驶记录仪的安装应区别对待,长途客运、旅游运输、高速路客车应强制安装,其他车辆提倡安装。

  本报记者赖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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