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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多户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7:39 潇湘晨报

  本报讯建设部昨日通报了全国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截至2005年底,已有北京、湖南、新疆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及具体考核办法。省建设厅厅长向世林介绍,由于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到目前为止,我省17万余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已有1.6万多户纳入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约占10%,今年还将有2000余户纳入保障范围。

  通报表明,截至2005年底,291个地级以上城市中,已经有221个城市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全国累计用于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的资金为47.4亿元,已有32.9万户最低收入家庭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彭先成介绍,我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实施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25.1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以租金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的办法,逐步建立良性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彭先成介绍,从前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列为每年必须落实的“八件实事”之一。我省在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中率先将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纳入对市州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并明确了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目标及具体考核办法,去年9月全面完成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

  省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指出,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必须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我省将积极落实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规定,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必要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到位。同时,要根据各地实际建立“进出”机制,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满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记者斯茅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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