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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提高宪法法院总统府仪典礼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首尔4月2日电 记者刘复晨 韩国总统府3月31日表示,今后邀请立法、司法及行政负责人到总统府出席活动时,入场顺序将调整为国会议长、大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国务总理和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

  青瓦台发言人金晚洙在当天下午的记者会上说:“大法院和宪法法院同是司法部门,因此决定给予相同礼遇。今后青瓦台举行活动时,宪法法院院长将先于总理入场。”

  此前,在年初总统府举行新年招待会时,宪法法院院长被安排在国务总理之后入场,这一仪典礼数招致宪法法院的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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