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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力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8:15 法制日报

  本报讯周文馨 陈玉霞 “力争于2008年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省农村基本普及;广泛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从今年起,省、市、县三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立扶贫济困病房,其床位数不少于医院核定总床位数的10%。”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意见》,将通过上述三项举措,有效地建立和完善该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医疗救助制度和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密结合起来

,采取各种措施,筹集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等人员进行重点医疗救助,并帮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同时适当降低合作医疗“门槛费”,提高报销比例。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机构应加大对农村生活无助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意见指出,普遍设立扶贫济困病房,由省级卫生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确保低收入群体和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公立医疗机构补助标准,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配置的支持力度,降低医疗成本,保证扶贫济困病房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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