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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赖账举家“蒸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09:44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通讯员中执金陵晚报记者毛蕾

  “你是臧太顺吧?”3月31日上午9点半,南京建邺区凤凰新村小区内,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刚和赵春祥擦肩而过,两人突然停住脚、同时回头对望。虽然男子的衣着比两年前体面了很多,赵春祥还是一眼认出了对方。他身边的两位便装法官见状,立刻叫出了他的名字。

  也许事发太过突然,臧太顺愣了一下,没有回答直接问:“什么事啊?”

  “你终于回来啦,欠我的钱什么时候还?”赵春祥情不自禁地高声质问。表明了身份,两位来自南京白下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说:“请你跟我们到法院商量一下还钱的事吧。”

  臧太顺的翠玉工程物资公司共欠赵春祥60多万元货款。3年半前,臧太顺以翠玉公司的名义拖走赵春祥价值75万余元的钢材,只付了15万元。2002年11月底,臧太顺又在南京白下法院的主持下和赵签下调解协议,答应马上还钱。但不到1个月,他就“跑”了!“他不仅把房子租给了别人,连孩子的学校都换了!”赵春祥足足找了3年没找到。赵春祥又请律师定期到臧家的小区观察,终于在今年3月初发现了臧。

  到了法院,臧太顺一口咬定跟翠玉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据法院外围调查,虽然翠玉公司已经连续两年没到工商部门年检,但公司没有注销,臧太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也没有变。法官要求臧太顺履行法定代表人的义务,臧却全用“不知道”来回答。

  因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对臧太顺宣读了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后,将其押往看守所。

  据了解,“执行威慑机制”启动3天来,共有38名赖账的被执行人进入了“执行威慑”网络。其中有些多年没有露面的“老赖”已主动到法院表示愿意还钱。(编辑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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