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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后行凶杀伤者灭口 许昌一司机已被枪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0:52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周口讯3月30日上午,在周(口)漯(河)公路附近,随着一声枪响,撞伤人后又杀人灭口的被告人陈书群,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枪决。

  陈书群是许昌市鄢陵县人,现年30岁。据警方查明,2004年8月28日,陈书群驾驶一辆农用机动四轮车,车上装着刚收购的麦秸。傍晚时分,陈书群行至商水县一乡间公路时,只听“咚”的一声,撞上了一辆迎面驶来的摩托车,摩托车手被撞出几米远。陈书群立刻感

到事情不妙,打算逃走,可他又害怕摩托车手记住自己的车号。见四下无人,陈书群从驾驶室取出一根绳子,将受伤的摩托车手拉到路边勒死,然后驾车逃走。

  3月30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陈书群后悔地说:“我开车肇事后要是能将那个摩托车手送到医院抢救,或者打‘110’报警,事情就不一样了。现在我说啥都晚了,世上没有卖后悔药的!”

  □记者于扬通讯员郭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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