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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岁老人每月领长寿补贴最低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3日11:03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4月3日电(记者李美娟)江西省近日下发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百岁老人,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每月应发放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

  规定指出,江西省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凭《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等法定有效证件可享受各类优待服务。百岁老人除每月得到由本地县级人民政府发放的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外,每年至少可享受一次由县级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开展的免费体检。

  同时,城市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和抚养人的“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和城乡贫困老年人将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各地医疗机构应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和优先优惠服务。

  此外,老年人不需承担各种社会集资,农村老年人不承担“一事一议”酬劳和筹资任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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